如何辦理金錢借貸契約之公、認證

  辦理公證優點

l        對債權人(貸與人)的保障:

   公證人可協助確認借款契約、交付借款行為存在,較不會出現債務人或其繼承人嗣後不承認借款之情形發生。
若約定強制執行, 債務人未依約返還借款,將不必再透過冗長訴訟,直接可持公證書向法院請求強制執行,可說是經濟實惠。

 

l        對債務人(借用人)的保障:

   透過公證人的見證,較不會有詐騙情形發生。
可向稅捐機關舉證有借款事實。
 


  如何辦理公證

l       到場之人:
債權人(貸與人)、債務人(借用人)
若為公司,則須由負責人到場,或委託代理人辦理
若有連帶保證人,則連帶保證人也應到場

 

l       應攜帶之文件:

   »到場人之身分證、印章 ,若為公司尚須準備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公司變更登記表正(影)本

   »借款契約一式三份以上(公證人留存一份)

  

l      公證費用計算:依借款金額核算

 

   案例:賈不妙因公司資金調度急需用錢,向好友曾棋妙借款500萬,並約定分期還清借款;曾棋妙擔心景氣不好,賈不妙若又經商失敗,身為朋友也不好訴訟追討,請求公證人就借款契約作成附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 書,以避免日後訴訟之窘境發生,請問應如何辦理公證,公證費如何計算?

 

   1.到場之人:

     曾棋妙、賈不妙。

 

   2.應帶文件:

     到場人之身分證、印章

     契約一式三份

 

   3.公證費用:

     500萬元借款契約適用200萬-500萬區間,公證費為5000元,若約定強制執行則公證費為7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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