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單身證明之認證? 單身、無血緣證明範例

  辦理之原因

國人赴大陸地區或其他國家結婚因該國政府無法知悉結婚人是否符合單身可結婚狀態,多會要求提出國內有權機關單位核發之單身切結書(或單身宣誓書


  如何辦理

l      到場之人
本人到場
,法令規定本事件不宜委託他人代理。

 

l      應攜帶之文件:

   »到場人之身分證、印章

   »單身事實切結書(本所免費提供)

   »個人戶籍謄本5份 (有些國家要求全戶戶籍謄本)

   »曾離婚,離婚協議書或判決書影本5份(由戶政事務所發給)

   »配偶死亡,死亡診斷書5份(由戶政事務所發給)

 

l      證費用:中文 500元,英文750元。

 

l        備註:
到越南使用之單身宣誓書,應注意是否尚須到外交部驗證。
外交部地址:台北市濟南路一段二之二號中央聯合辦公大樓
電話:02-2343-29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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