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房屋租賃契約之公證


本所免費提供公證售後服務,至今已協助許多本所客戶利用公證書達到快速取回房屋、土地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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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辦理公證優點

l        對房東的保障:

   對於不給付租金、定額違約金、租期屆滿不搬遷的房客,房東可直接持公證書聲請法院強制執行,跳過擾民的訴訟程序。即可取代確定判決,不必擔心反成為弱勢的一方。

 

l        對房客的保障:

   租期屆滿房東不依約返還押金時,房客可直接持公證書聲請法院強制執行。另外,房東於租期中將房屋出賣他人,除契約有特別約定外,房客可就其經公證之租約對抗新的房屋所有權人,繼續承租房屋(即買賣不破租賃)。相反的,若未經過公證,對於不定期租賃或超過五年以上的租約,承租人不可對抗新買受人。

 

l        行政機關需要
非不動產所有權人於土地、房屋上設置加油站、幼稚園或欲辦理遷入戶籍、公司登記時,行政機關依據法令多會要求租賃或借用契約需經過
公證。 

 

  如何辦理公證

l        到場之人
出租人(房屋所有權人)、承租人
若為公司,則須由負責人到場,或委託代理人辦理
若有連帶保證人,則連帶保證人也應到場

 

l        應攜帶之文件:

   »到場人之身分證、印章,若為公司尚須準備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公司變更登記表正(影)本

   »租賃契約一式三份以上(公證人留存一份)

   »租賃標的所有權狀:建物所有權狀

   »租賃標的價值證明:房屋稅單

 

l        公證費用計算:依據公證法施行細則第84條收取,即房屋現值或租金總額比較計算

 

   例如:連戰將現值500萬的房屋租給全家便利商店,租金每月5萬,租期10年,押租金10萬,欲辦理公證,請問應如何辦理,公證費如何計算?

 

   1.到場之人:

    連戰、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或授權他人代辦公證。

 

   2.應帶文件:

   到場人之身分證、印章

   房東:
契約一式三份、建物權狀、房屋稅單正(影)本。若委託他人,應備蓋有印鑑章之授權書(見下載區)、印鑑證明書。

   房客:全家便利商店之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公司變更登記表正(影)本。若負責人委託他人,應備蓋有印鑑章之授權書(見下載區)。

 

   3.公證費用:

    500萬 <(5萬*12月*10年)+10萬押租金=610

    500萬-1000萬區間的公證費為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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