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自書遺囑認證?
流程 |
遺囑是遺囑人身後的交代,如果自己會寫字,以自書遺囑請求認證,最為簡便,自書遺囑經認證,可避免日後發生遺囑真假之爭議,聲請手續如下: 1.立遺囑人自己書寫遺囑,遺囑可複寫但不可用打字或影印 2.立遺囑人簽名蓋章,並記明年、月、日 。 備註:遺囑之內容如侵害各繼承人之特留分,依據民法規定,繼承人仍得主張特留分。(詳細計算規定可來電洽詢) |
如何辦理認證 |
l 到場之人:立遺囑人
l 應攜帶之文件: 1.立遺囑人之身分證、印章 。 2.遺囑要準備二份以上,由本所留存一份,遺囑可以複寫,但不可用打字或影印。 3.財產證明文件:如房屋權狀、土地權狀、建物登記謄本、土地登記謄本、存摺或存單等之影本。 (依遺囑內容提供) 4.財產價值之證明文件:如房屋稅單、財產清冊等。(依遺囑內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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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證費用計算:依遺囑內容之財產計算。 |